返回 第32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  山野农民称帝了:我竟然是太子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32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[2/3页]

  在深山老林中组成“小社会”较为滋润的生活下去,从中还可以分出专门的手工业者进行专门的工作。

  比如金属加工、医药、制陶和物资运输等,而且中小型团体所需的土地还比较少,多劳作辛苦一些,在耕牛的帮助下还是能开辟出足够团体使用的土地,对付野兽或是外出打猎时也更为安全一些。

  但同时如果要生产物资进行交换和售卖,会很容易招来朝廷的发现和官兵的围剿。

  那样的行为纯粹是找死。

  而群体性的农业生产,耕牛是生产力提高的关键!

  虽然人数增多后,势必会对盐类和其他调味品的消耗增大,但人多有人多的好处,可以从中分出专门负责运输物资的人手对外联系,通过物物交换或购买到所需物品。

  大团体的群居性聚集也很容易被当地官府和朝廷发现。

  那么小范围的小团体聚集呢?

  事实上,小团体生活并不是万无一失,首先就要考虑到男女比例问题,一旦比例相差太大,就很有可能引发与之相关的争端,不利于小团体生活的和谐。

  男女比例是“小社会”的大问题,即便是二十一世纪的先进,现代文明也无法完全解决。

  并因此衍生了高房价高彩礼的特有国情。

  其次,小团体红火的生活和较为频繁的外出活动,有可能会引起山贼或其它不怀好心之人的觊觎,官府也很容易发现这样的存在。

  除非小团体能找到一个地势极好,外人很难进入,且出产铜铁、盐矿等物品的地方!

  但这种地方很少,并且很多这样的地方早已经被人开发成村落了,因此避难小团体如何获得一个这样的好地方,就成了一个大难题。

  而且换个角度来讲,一旦被山贼和相关村寨发现,那么,山贼最喜欢人数较少的小团体村庄了,不论是袭击还是劫掠起来,都会非常的得心应手和毫无风险。

  四、既然团体生活比个人生活更好,那可不可以多聚集一些人一起到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中生活?

  与上述的两种避难模式相比,千人以上团体的避难模式更困难!但选择这种避难模式的人数却也是最多的。

  据三国等朝代史料记载,有很多平民为了躲避重税和战乱都纷纷躲进深山老林中生活:

  “数十家几百家聚居水行而山处,以渔猎、山伐为业,大都未尝入城邑,白首於林莽,好武习战,高尚气力,其升山赴险,抵突丛棘,若鱼之走渊,猿狖之腾木也。”

  大避难团首先会遇到土地问题,因为深山老林中很难开辟出足够成千上万人使用的耕地,就算有合适的土地,也早已经形成自然村落了,外来者很难插入,除非采用武力夺取或是在有小平原的山脚下生活,但若不躲进深山老林中,避难团体的避难计划就失败了!

  因为各大势力的收税官和征兵队很容易就能找到避难者的聚集地,将其重新纳为战争机器上的一部分,或者就地剿灭。

  而自己的这种情况一旦让朝廷得知。便会快速的引发围剿和覆灭。

  再次,大规模的避难团也会遇到前两种避难模式的问题,比如物资获取和安全问题,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避难团体的规模必须增大,必须成长为周边势力不可小觑的一股力量,否则山贼、大股的流民、贪婪的豪强和各地政权都会把避难者当软柿子捏。

  事实上,许多朝代战乱或者末期的平民为了躲避战乱,大都以乡籍或是宗族为纽带,在易守难攻之地组成大的避难团体,以应对官府和贼人的祸害,而在斗争中,这些起初只想逃避战乱的老实平民,在那个“家家欲为帝王,人人欲为公侯”的时代,很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,成长为各大割据政权口中的“山贼或是贼人”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王朝末期,天下大乱时,一度形成了很多“天下鼎沸,群盗满山”的普遍现象!

  大团体生活的好处和坏处。其实也是有的。

  原先的避难者团体在实力壮大以后,往往会占据险峻的大山作为根据地,然后以山险为依托,组成武装军事集团,独立或半独立与割据政权之外,成为各个郡守头疼的难题,因为这些山民很少或根本不缴纳贡赋、服从徭役,还时常作乱!

  东汉末年江东六郡之一的豫章郡太守——华歆就直言自己拿自己辖区内的山民势力一点办法都没有:

  “非筹略才,无他方规,自守而已。又丹阳懂芝自擅庐陵,诈言被诏书为太守。都阳民帅别立宗部,阻兵守界,不受子鱼(华歆)所遣长吏……。近自海昏有上缭壁,有五六千家相结聚作宗伍,惟输粗布于郡耳,发召一人遂不可得,子鱼亦睹视之而已。”

  为什么这些避难者团体敢不服从官府的命令和征召呢?那是因为这些避难者已经升级成武装集团了!这些避难团体的成员被世道逼的入则为民,出则为兵,往往还占据矿山,拥有自铸兵甲的实力,本身还能出产一定的粮食,可以利用山区险峻的地形抵抗官府的围剿。

  一旦避难团发展到这个地步,就完全脱离了避难者这一身份,转而变为一股武装集团势力,能左右邻近地区的政局,而这种由避难者聚集而成的势力在三国时期非常常见,尤其是在各大山区中,其中最为出名的是江东六郡,史书对此的描述有很多,如:

  “贼洪明、洪进、苑御、吴免、华当等五人,率各万户,连屯汉兴,昊五六千户别屯大潭,邹临六干户别屯盖竹,同出余汗……款贼帅金奇万户屯安勒山,毛甘万户屯乌聊山,黔帅陈仆、祖山等二万户屯林历山。”

  江东士人按照习惯,将聚集在江东六郡山区中的土人(逃难的汉民、未被汉化的百越人等)称之为山越或山民。这些武装山民常常以五万人为大渠,三万人为小渠,各渠立渠帅,像与孙策、孙权等江东强人争斗多年的太史慈、祖郎、严白虎之流都属于这一类型。

  这些山民武装并不富裕,所以为了获得自己不能出产的物品,会不时率兵攻打郡县,抢劫豪强大户,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大难题,而各地官府准备派兵攻打这些山民势力时,就会在茫茫山区中丢失掉目标,因此剿匪的官兵纷纷上言:

  “贼

第32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[2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