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138章 汉人不为奴  明末逐鹿天下苏河王文君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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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8章 汉人不为奴[1/3页]

  苏河成为秦王,发布第一道旨意。

  公布《秦王律》。

  秦王府治下,从4328年九月九日开始。

  大理寺及其地方分支机构,开始用《秦王律》判案。

  《秦王律》是一部复杂的法律,有九卷二十五万字。

  囊括刑法、民法、婚姻法、合同契约法、土地分配与征收等各种法律。

  《婚姻法》和《废奴法》。

  这两部法律是苏河推行《秦王律》的重要切入点。

  各朝各代的婚姻法,普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。

  结婚讲究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  一夫一妻多妾,是现在婴儿高夭折率的选择。

  皇家都有断嗣的时候。

  稍有能力的人家,都会选择多娶妻多生孩子。

  苏河推出的新婚姻法,改变一夫一妻多妾,实行一夫多妻制。

  为了保护女人,减少难产死亡。

  婚姻法规定男女都到16岁才允许结婚。

  同时加强妻子的权力,保护非嫡系孩子的利益。

  婚姻法规定,不只是丈夫能休妻,妻子也有休夫的权力。

  结婚和离婚,都需要在祝师的见证下进行,并形成文书,通报给当地户部。

  完成程序,才算正式的结婚和离婚。

  但也规定事实婚姻,这由大理寺官员根据情况认定。

  离婚案件,犯错的一方,需要补偿给另一方一定钱财。

  每一任妻子所生的孩子,无论是嫡子还是其他孩子,都有继承家产的权利。

  家主可以指定某一个孩子分一半财产,其他孩子共享剩下的一半。

  这就是苏河瓦解宗族的一大方法,学习汉武帝的推恩令。

  这是阳谋,除了家主和嫡子。

  剩下的妻子和孩子,都会支持这个法律。

  这部法律也加强祝师在结婚和离婚中的作用。

  强化祝师能力,推广炎黄信仰,统一百姓的思想。

  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变成自由恋爱,祝师见证。

  苏河废除父母之命,主要目的是削弱宗族的影响。

  宗族成员婚姻,族长通常具有很大的发言权。

  族长就是通过这种权力,掌握整个宗族。

  苏河废除一种权利,就断掉宗族的一个支柱。

  随着时间的推移,慢慢让家庭取代宗族。

  苏河可以用强力手段,消灭依靠地租的士绅。

  依靠血脉的宗族,却很难被瓦解。

  他封赏的贵族,有向宗族演变的趋势。

  在这些人的宗族没有成型之前,阻力非常小的时候。

  苏河通过《婚姻法》,让庞大的宗族在之后无法形成。

  《废奴法》专门规定,在祖庙叩拜炎黄二帝,具有炎黄信仰的人。

  不允许任何人用任何方法,直接或间接,把他们变为奴隶。

  同时苏河以圣祝的名义发布命令,只要是炎黄血脉,不投靠异族和被大理寺判罚。

  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没去祖庙祭拜炎黄,但只要心中认为自己属于炎黄血脉,他们就具有炎黄信仰。

  炎黄信仰不是宗教,而是一种血脉传承和文明传承。

  苏河的这道命令伴随《废奴法》一起公布。

  就是让秦王府治下所有人,都不许让汉人成为奴隶。

  哪怕这个人,不是秦王府治下的汉人。

  苏河在《汉中周报》亲自题写《汉人不为奴》专题文章。

  他同时以祖庙圣祝的名义。

  建议各地祖庙祝师,学习《秦王律》,宣讲法律,协助官府解救被奴役的汉人。

  秦王府各地祝师、巡捕、大理寺官员相互配合。

  解救所有奴隶,不许任何人畜奴。

  家仆、丫鬟、童养媳、青楼女子都算作奴隶的一种。

  特别是童养媳和青楼女子,她们就是杏奴。

  任何人畜养奴隶,第一次给予警告,第二次就抓起来判刑,根据情节严重判处不同刑期。

  家里的家仆和丫鬟,都需要重新与他们签订,秦王府提供的制式合同。

  苏河以身作则。

  秦王府中的侍女,就属于奴仆。

  所有侍女,全部重新签订合同,变成自由人。

  每个月约定工资,可以提前提出离职,不用捆绑一辈子。

  她们根据自己的接触的机密不同,离职后受到一定的约束。

  侍女在工作时间,不限制她们结婚生子。

  结婚的对象,需要通过秦王府审查。

  秦王府中没有太监。

  在这个时代,太监作用没有那么大。

  太监主要目的,就是为了保证后宫没有其他男性。维持皇家血脉纯净。

  苏河选择不用太监,他直接让秦王府后宫没有男人,后宫里连男性侍卫都没有。

  有一些体力工作,苏河招募很多三四十岁的健妇。

  这些农家妇女,干体力工作,比小太监强多了。

  秦王府还专门培养了一支女子警卫团,负责保护后宫的安全。

  这支女子警卫团的团长,就是她妻子李慧欣。

  现在是火器时代,女人用火枪,可以轻易杀死厉害的男人。

  “夫君,我们女子警卫团,已经接管后宫的防卫工作。”

  李慧欣一身干练的军装,身后背着线膛火枪,看上去英姿飒爽。

  “彗欣,我之后的安全,就交给你了。”

  “夫君,我们女子警卫团,绝对不比警卫团差。”

  李慧欣是一名小学老师,苏河没想到她经过短时间训练,就把警卫团带的有模有样。

  李慧欣是汉中大士绅柳家的婢女。

  明面上是婢女,实际是陪嫁丫鬟。

  陪着小姐一起长大,跟随小姐一起嫁人。

  古代男人主外,女人主内。

  大家族的小姐,需要学习很多东西,特别是家族管理和财政方面的知识。

  有些小姐不爱学习,就找一些机灵的陪嫁丫鬟。

  苏河夺下汉中,消灭所有士绅大族,解救出许多家奴婢女,其中就有李慧欣。

  她参加招贤馆考试,成为一名小学老师。

  王文君拿着一沓合同,像他们这里走过来。

  她已经过完月子,身体恢复如常,开始管理秦王府后宫和卫生部的事务。

  李慧欣看到王文君到来,上前打招呼道:“文君姐姐,你好。”

  “惠欣妹妹,你好。”

  王文君看着李嘉欣,这是她给夫君找的妻子。

  回到汉中后,夫君没和她同房。

  王文君开始以为夫君冷落她,旁敲侧击询问原因。

  苏河才说,现在没有避孕措施,王文君生完孩子没有修养好身体。

  再次怀孕,会对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。

  王文君凭借她行医的经验,也知道生完孩子要修养身体,恢复身体元气。

  她更知道苏河的身份,不会只有她一任妻子。

  主动帮苏河挑选心思纯粹,对她威胁不大的人。

  苏河在四川时,就为他挑选好人选。

  王文君最好的人选是曲清漪。

  只是曲清漪年纪太小,苏河坚决不同意。

  他还用婚姻法,把女子成亲的年龄,提高到十六岁。

  苏河拿出一堆证据,十六岁之前生孩子,非常容易难产死亡,对女人的寿命也有极大影响。

  王文君看向苏河说道:

  “夫君,秦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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