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武魂殿的整改(二) 斗罗大陆之我是光明神
第10章 武魂殿的整改(二)[1/3页]
“第四件事,就是结党营私,贪污受贿的行为该如何改变这种现象。我们都知道,武魂殿的成员不是每一个都是好人,那些身居高位的主教更是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,以权谋私,败坏武魂殿的名声,所以为了改变这种行为,武魂殿应该实行流官制度,就拿白金主教萨拉斯为例,萨拉斯在天斗城当主教五年,根据他的政绩,如果成绩良好,就把他调到星罗帝国的星罗城,让他在那里当白金主教,以此防他结党营私。如果他的政绩不好,那就下调。反正就是不允许在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时间太久。同时我希望建立监察寮,与武魂殿是平行的两个机构,主要作用就是监督揭发那些败坏武魂殿名声的成员,而监察寮的人员也应该实行流官制度,以此防止这个机构腐败。想要调查那些主教有没有败坏武魂殿的名声,可以从平民百姓中搜集,主教欺压平民,虽然可能把欺压的人满门全灭,但是百姓或多或少都知道一部分。”第10章 武魂殿的整改(二)[1/3页]